立体车库安全防护装置是如何保障安全的

各种类型的停车设备应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并在使用中及时检查、维护,使其保持正常工作性能。如发现性能异常,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
1、 紧急停止开关
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应设置紧急停止开关,以便在发生异常情况时能使停车设备立即停止运转。若停车设备由若干独立供电的部分组成,则每个部分都应分别设置紧急停止开关。若停车设备由转换区、工作区组成,则每个区域都应配备单独的紧急停止开关。紧急停止开关的设计应符合GB 16754的要求。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切断动力回路总电源,但不应切断电源插座、照明、通风、消防和警报电路的电源。紧急停止开关的复位应是非自动复位,复位不得引发或重新启动任何危险状况。
2、防止超限运行装置
当升降限位开关出现故障时,防止超限运行装置应使设备停止工作。
3、汽车长、宽、高限制装置对进入停车设备的汽车进行车长、车宽、车高的检测,超过适停汽车尺寸时,机械不得动作并应报警。
4、阻车装置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在汽车车轮停止的位置上设量阻车装置:
a) 当搬运器沿汽车前进和后退方向运动时,有可能出现汽车跑到预定的停车范围之外时;
b)对于准无人方式,驾驶员在将汽车停放到搬运器或载车板上,可能导致汽车停到预定的停车范围之外时;
c) 当汽车直接停在回转盘上时,阻车装置的高度不应低于25 mm,当采用其他有效措施阻车时,也可不再设置此阻车装置。
5、人车误入检测装置
不设库门或开门运转的停车设备应设人车误入检测装置,当设备运行过程中,如有其他汽车或人员进入时,应使机械立即停止动作。
6、汽车位置检测装置
应设置检测装置,当汽车未停在搬运器或载车板上的正确位置时,停车设备不能运行。但操作人员确认安全的场合则不受本条限制。
7、出入口门(栅栏门)联锁保护装置
对出入口有门或围栏的停车设备应设置联锁保护装置,当搬运器没有停放到准确位置时,车位出人口的门等不能开启;当门处于开启状态时,搬运器不能运行。
8、自动门防夹装置
为防止汽车出入停车设备时自动门将汽车意外夹坏,应设置防夹装置。
9、防重叠自动检测装置
为避免向已停放汽车的车位再存进汽车,应设置对车位状况(有无汽车)进行检测的装置,或采取其他防重叠措施。
10、防坠落装置
搬运器或载车板,运行到位后,若出现意外,有可能使搬运器或载车板从高处坠落时,应设置防坠落装置,即使发生钢丝绳、链条等关键部件断裂的严重情况,防坠落装置必须保证搬运器(或载车板)不坠落。
对准无人方式的汽车专用升降机应安装防坠落装置,但可不安装安全钳、限速器。对人车共乘式的汽车专用升降机可不装防坠落装置,但必须安装安全钳、限速器。
11、警示装置
停车设备应设有能发出声或光报警信号的警示装置,在停车设备运转时该警示装置应起作用。
12、轨道端部止挡装置
为防止运行机构脱轨,在水平运行轨道的端部,应设置止挡装置,并能承受运行机构以额定载荷、额定速度下运行产生的撞击。
13、缓冲器
搬运器在其垂直升降的下端或水平运行的两端,应装设缓冲器。
14、松绳(链)检测装置或载车板倾斜检测装置
为防止驱动绳(链)部分松动导致载车板(搬运器)倾斜或钢丝绳跳槽,应设置松绳(链)检测装置或载车板倾斜检测装置,当载车板(搬运器)运动过程中发生松绳(链)情况时,应立即使设备停止运行。
15、安全钳
安全钳的选用与安装应符合GB 7588的规定,无人方式、准无人方式、液压直顶方式除外。搬运器在运行过程中,在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时,甚至在悬挂装置断裂的情况下,安全钳应能夹紧导轨使装有额定载荷的搬运器制动停止并保持静止状态。停车设备的安全钳释放应由专业人员操纵。禁止将安全钳的夹爪或钳体充当导靴使用。
16、限速器
限速器的选用与安装应符合GB 7588的规定。无人方式、准无人方式、液压直顶方式除外。限速器的动作点应大于或等于额定速度的115%。
17、紧急联络装置
对于人车共乘式的停车设备,在搬运器内必须设置紧急联络装置,以便在发生停电、设备故障等紧急情况时,与外部的联络。
18、运转限制装置
人员未出设备,设备不得启动。可通过激光扫描器、灵敏光电装置等自动检测在转换区里有无人员出入,当有管理人员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可不设置此装置。
19、控制联锁功能
停车设备的汽车存取由几个控制点启动时,这些控制点应相互联锁,以使得仅能从所选择的控制点操作。
20、超载限制器
当停车设备实际载荷超过额定载荷的95%时,超载限制器宜发出报警信号。当停车设备实际载荷超过额定载荷100%~110%时,超载限制器起作用,此时应自动切断起升动力电源。
21、载车板锁定装置
为防止意外情况下,载车板从停车位中滑出,应设置载车板锁定装置,在采取了有效措施的情况下,可不设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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